◆印度專利分為發明及設計專利。發明專利審查制,設計專利登記制。
◆印度發明專利自專利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滿18個月在專利公報中予以公布。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48個月內,申請人或任何其他人都可以對專利申請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專利局將根據實審請求的序號對專利申請進行審查。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FER)將在提出實審請求或專利申請公布日(兩者中取其較早者)起6個月內發給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申請人應自FER日起12個月內對申請文件完成修改,以符合授權條件,該期限不能延長。如果在該規定期限內,專利申請的所有缺陷都沒有得到消除,專利申請將被駁回。如果專利申請滿足所有要求,將被授予專利權,并在專利公報中進行公布。專利授權后,任何人都可以在專利授權公布日起1年內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