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span>
◆及時辦理商標續展能有效節約時間,重新申請商標的時間長,還可能面臨駁回、補證、遭異議等風險,而商標續展注冊只需要半年。
◆部分商標注冊權人認為重新注冊只需要官費600元,而續展商標卻需要2000元,因此采用放棄續展而重新注冊方式。我們認為,此種方式極不可?。海?)重新注冊的時間較長,且還在存被他人異議的風險;(2)重新注冊后,商標局對該商標申請重新審查,極有可能檢索到相同或類似的在先注冊申請而導致本來可續展的商標無法獲得注冊。
◆商標續展有效期:10年